近日,江阴一男子到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并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法院禁止妻子殴打、跟踪、威胁、接触自己和亲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吴先生家住江阴市华士镇,与妻子顾女士于2004年3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但自从2015年底起,夫妻两人的感情出现问题,吴先生称,妻子多次对其及其父母进行殴打,他曾多次报警处理,警察也对他妻子多次进行口头警告,但妻子并未收敛,无奈之下,他不得不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禁止妻子殴打、辱骂骚扰他和家人。同时,吴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医院的检查申请单、门(急)诊证明书、门诊病历、伤情照片、现场照片、视频资料,以及110接处警记录、受案回执等作为妻子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目前,江阴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法院经审查认为,吴先生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江阴法院依照规定作出2017年该院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裁定禁止顾女士对吴先生及其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吴先生及其父母。
该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如顾女士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介绍,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中国首次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标志着家暴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对于家庭暴力,一般人都会理解为丈夫打骂妻子、家长打骂子女。一些人听说男的被妻子实施家庭暴力了,还会觉得不可思议,认为很好笑,甚至嘲讽受害者一番。其实,男性遭遇家暴的现象值得关注。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并未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限定为女性,男性遭遇家庭暴力也受法律保护。
安徽男子藏1000元私房钱被妻子发现 遭罚跪毒打
淮南一名男子因藏私房钱被悍妻发现,结果换来罚跪和毒打。淮南市公安局平山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前往将男子解救。
2月3日晚8时许,群众向警方报警称,其邻居家正在发生家庭暴力,需要民警前往救助。“这户人家的男子经常被妻子打,每次被打时都不敢反抗,当天群众听到男子又被妻子连骂带打,在外面实在听不下去了,才报警管闲事。”民警介绍,当敲开这户人家时,发现男子正跪在搓衣板上,两边脸颊红肿,明显是刚被打过,其低着头不敢说话,旁边站着的女子还在对其辱骂着。
民警了解到,这对夫妻已结婚五年,婚后财产由女子保管,因前两年男子在外面有了婚外情,女子一气之下就将其零用钱管严。当天,女子无意间在挂历后面发现丈夫私藏的1000元私房钱,顿时怒从心起,通过动手来让丈夫老实点。
男子告诉民警,其不是第一次被妻子打,过去被打报警过,但民警走后被打的更狠,所以才不敢再报警。男子也承认在两年前做过对不起妻子的事,但自己早已回归家庭,现在妻子每月只给自己200元零花钱,实在不够自己开销,就藏了些私房钱,没想到会被妻子发现。
民警随后对女子施暴丈夫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告知其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经调解,女子表示愿意再相信丈夫一次,不再对丈夫的日常开销管的太严,也不再毒打他;男子也表示自己一定不会有二心,对妻子忠诚,也不再藏私房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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