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126|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王鸿祯诞辰100周年学术研讨会举行

[複製鏈接]

3396

主題

1

好友

1萬

積分

教授

Rank: 8Rank: 8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24-5-26 10:37
  • 簽到天數: 451 天

    [LV.9]以壇為家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25
    金錢
    12
    威望
    16771
    主題
    339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2-7-31 12:06:0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高友东代表民进中央、代表严隽琪主席,表达对王鸿老的深切缅怀,向王鸿老的亲属表示诚挚的问候,并预祝学术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高友东说,王鸿老是民进的优秀会员、杰出代表,他1950年加入民进,历任民进第六届中央委员,第七届、第八届民进中央常委,第三届中央参议委员会副主席,第十届、十一届民进中央顾问,是民进会内深受大家尊重和爱戴的老领导。他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关心组织的发展和自身建设,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怀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履行民主党派成员的职责,为强国兴邦建言献策,从地质科研、教育的投入,人才的培养,到地质教育的学制、体制、高等院校的布局和分工以及管理等,都提出过许多中肯可行的意见建议。他还曾任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届、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委,为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王鸿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敢讲真话的科学精神,讲团结、讲和谐、待人以善、克己以严的高尚品质,深深地教育和激励着民进广大会员,我们以有王鸿老这样的老一辈民进会员而感到自豪。

    高友东指出,纪念王鸿老,学习王鸿老,就是要以实际行动学习他对党、对国家和人民、对科研和教育事业的无比忠诚和不懈奋斗精神;学习他谦虚的胸怀和兢兢业业、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更要继承王鸿老等老一辈民进人未竟的事业,在老一辈的精神鼓励下,更加自觉地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有关单位的领导,王鸿祯同志的生前友好、学生代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部分师生100余人参加研讨会开幕式。

    民进中央组织部长左延珠参加开幕式。

    附:王鸿祯简介

    王鸿祯(1916.11.17-2010.7.17),男,出生于山东苍山,地质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

    193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质系留校任教,曾担任普通地质学、地史学、古生物学、地层学和地形测量等多门课程的助教。同年加入中国地质学会,协助主持昆明分会工作的孙云铸教授,积极组织学会活动。1945年,王鸿祯考取公费留英,11月进入剑桥大学,1947年获英国剑桥大学博士学位。1947底,王鸿祯回国,在北京大学地质学系任副教授,讲授地史学,同时,参加中国地质学会北平分会活动。1949年12月,中国地质学会第25届年会分别在南京、北京两地举行。王鸿祯参与北京会区筹备工作,并在会上宣读了集体讨论后撰写的年会报告《地质学的新方向和新任务》。1950年王鸿祯晋升为教授,并兼任北京大学秘书长。1952年,调入北京地质学院工作,先后担任系主任和副院长等职。1954年2月,协助李四光理事长筹备召开中国地质学会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1957年2月,与侯德封秘书长共同筹备召开中国地质学会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同年4月,协助杨钟健、孙云铸教授等筹备召开中国古生物学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并被选为秘书长。1961年,王鸿祯开设了“世界地质”新课,对欧美经典地区的地质新成果和大地构造理论,继续作了认真的探讨;对地层学领域的规范、理论及其与野外实践的结合,也进行了较系统的思考。1980年,王鸿祯被任命为武汉地质学院院长,同年被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2010年7月17日,王鸿祯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王鸿桢的研究领域包括古生物学、地层学、古地理学、前寒武纪地质、大地构造学和地质学史。是中国地层古生物事业的开创者之一、新中国地层古生物教育事业的开拓者之一、历史大地构造学的奠基人之一。

    20世纪90年代研究层序地层与古大陆再造,提出地球节律的普遍性和全球大陆基底构造单元划分与泛大陆聚散周期,形成了全球构造的活动论与历史发展的点断前进阶段论相结合的地球史观。曾任《古生物学报》、《地层学杂志》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地质学卷)编委会副主任等。代表作有《中国古地理图集》和《中国古生代珊瑚分类演化及生物古地理》等。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按這成為會員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11-26 06:39 , Processed in 0.019928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