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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下半身之错触发御姐粉丝之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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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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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文勇士 文明人 大學生 中學生 高中生

    樓主
    發表於 2014-4-3 16:59:36

      普天之下,莫非娱土。想躲开娱乐八卦,比逃出孔明八卦阵还难。这几天,虽然蛰居幽深的江南名山莫干山,几无网络信号,仍避免不了文章八卦的轰炸。等到下了山,网络通畅时,微博上、朋友圈里,一干男女早已沸反盈天。有的因掌握所谓的独家,或故作神秘,或沾沾自喜;有的因偶像的坍塌,如丧考妣,昨天还在为马航点蜡烛,今天又喊马伊俐挺住……
      既逃不了,干脆趟进浑水中。一些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御姐之怒
      按我对女性的了解,像文章这样的花样男生,粉丝应该是御姐居多。他在御姐中的地位,应该就相当于那些女神在宅男心中的地位。人不帅,不Man,但乖巧可爱,又长着一副很容易被欺负的外表,叫人一看顿生保护之心——更难得还不娘,简直就是他演过的唐僧现实版嘛——修炼多年的各路女妖,冒着粉骨碎尸的危险,也想啃他一口呢。
      文章和马伊琍在一起了,姐们该很郁闷了吧?这倒不会,她们会觉得,放着这样的小正太在外面乱跑,好好危险的,外面小妖精太多了嘛。现在好了,有个大他八岁的姐姐收了他,搁家里替姐们儿好好宠着,养得精精神神的,偶尔在荧屏上扮屌丝、装苦情,姐们儿满腔柔情有所寄托,不亦乐乎?
      受众心理学上,这就叫代入感。这种代入感,让御姐们一听到文章公开宣示“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就是我的女人叫马伊琍”,立马就幸福得泪奔;一看到标题是《文章:是个男人就为老婆做的××件事》的心灵鸡汤,就不管真假,先飙泪,再加一句“是个男人就转”,然后在空间或朋友圈里疯转……这种精神自慰,所消耗的纸巾,并不比男人少。
      也是这种代入感,使得她们在文章婚外恋曝光后,觉得自己满腔柔情被辜负了,群起而攻之,微博上口诛笔伐尚嫌不够,恨不得立马组个锄奸团,跨省追捕,把那小三递光头,胸口再吊双破鞋,押着全国游街,方消姐心头之恨。
      御姐之怒,转发百万,口水漂杵。但不知她们是真没看清男人真面目,还是选择性地遗忘了——文章,这样一个娱乐圈里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主儿,会对一个大他八岁的姐妻永远保持精神和肉体上的忠贞?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
      前列腺之错
      “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这话我不爱听——下半身范围太宽泛了,这么说会连累腿、脚等无辜部位的。男人,是用前列腺思考的动物。前列腺时刻都在新陈代谢,分泌前列腺液,兢兢业业扮演情欲发动机的角色。这就决定了,男人的情欲对象不可能固定不变。幻想通过法律或道德约束,将前列腺液纳入固定轨道,规定它们只能沿着那条轨道前进,如此逆天的行径,是“注定不会得逞”的。一夫多妻制时代,有条件的男人三妻四妾,多轨并进,尚且拦不住他到处拈花惹草逛窑子,所以才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的至理名言。一夫一妻制反而能保证男人对爱情的专一?鬼扯嘛。
      所以,天下男人分两种:一种是出轨的,一种是想出轨而不得的。
      一个女人,遇到一个她所爱的男人,那男人又能在肉体、精神上满足她,那么她是不会有出轨之心的。而一个男人,就算真让他解放台湾掳了林志玲当压寨夫人,过不了多久,在前列腺教唆下,他又谋划着要攻占东京纳了泷泽萝拉了。
      别说普通男人,那些叫嚣“存天理灭人欲”的圣男,都控制不好自己的前列腺。朱熹,够圣了吧?据《宋史》卷三十七载,监察御史沈继祖弹劾朱熹十大罪状,除不敬不忠不廉等大罪外,还有“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常男女关系”的内容:“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之偕行”;“家妇不夫而孕”。也就是说,朱熹曾包养两个尼姑,做官时还带出去同游;而朱熹的儿媳则在丈夫死后还怀孕了,言下之意,朱熹有扒灰之嫌。有人说这是政敌抹黑朱老,问题是,当时的朱熹,可是不折不扣的帝王师,整天给宋宁宗背书的,若没证据,抹黑他不等于找死?这事到后来,朱熹上表认罪,承认“私故人财”、“纳其尼女”等数条,并保证“深省昨非,细寻今是”——怎么,为圣男辩护者,有没有被打脸的感觉?
      儒圣如此,情圣又如何?卓文君与司马相如,听琴、私奔,新寡的卓文君为穷屌丝放弃土豪之家,两人开个小酒吧相濡以沫,浪漫吧,真爱吧?想那司马相如心中,又何尝没有过“我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就是我的女人叫卓文君”的想法?那么,“从此他们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吗?No,司马相如因文采超炫被汉武帝聘为“国务院秘书长”,刚进京,就陷进脂肪堆里,八大胡同、天上人间之类,那是绝对的VIP,后来他甚至直接玩劈腿——纳妾。卓文君听到此消息,也如晴天霹雳,但才女毕竟是才女,伤心之余,她写了一首《白头吟》,并附上一封《诀别书》,快递到京城。那诗及书,哀婉动人,翻译过来,也有“且行且珍惜”之意。据说,司马相如收件展阅,感动之余,便断了纳妾之念——问题是,出轨之心如脱缰野马,还收得回来吗?
      儒圣为凡人规划轨道,情圣为凡人营造榜样,后来更有政治圣人通过严刑峻法厉行禁欲……可掀开他们赖以遮羞的道德圣衣,便可看到,这些儒圣、情圣、政圣个顶个都是劈腿渣男。你还相信真爱吗?
      成龙当年说:“我只不过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这话倒不假,但更准确点不如说:“我没错,只是我的前列腺犯错了。”
      制度之惑
      不管是法律或道德的禁忌,都会刺激人犯禁的快感。所以,出轨的前提,是心中有“轨”。
      现代社会里,这个轨,就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这个制度在中国真正实行,是1949年以后的事,迄今只有六十多年时间——如果把有文字记载的中国历史压缩成一百天的话,它大概是从第99天才开始实施的。而且,这还是一个“全盘西化”的婚姻制度。放到整个人类历史去考量,它的成文及真实执行,也只是到16世纪中叶才从意大利开始的。而这个制度的出现,则源于基督教义:上帝造人,起初只创造了一男一女,所以,一夫一妻是神圣的婚姻制度。
      漫长的人类历史中,从群婚到对偶婚再到单偶婚(即一夫一妻制),到底是文明的进步,还是反人类的退步,现在还难以下结论。但从1960年代美国的“性解放”运动开始,一夫一妻制就在全球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也许有一天,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甚至是一妻多夫制,都可以交由每个人类个体去自由选择。
      但是,在一夫一妻制还是由法律来保障的当下,知道每个男人都有可能出轨,则是女人必须掌握的常识。当男人出轨时,你该如何应对,这种心理准备,女人也是不可或缺的。未雨绸缪,总比亡羊补牢好。
      也许,每个陷入热恋的女人,都会痴心妄想:不会的,他对我这么好,信誓旦旦,肯定是个例外。请相信,大多数男人对你好的时候,情到浓处,所说的话确是出自真心的。问题只在于,这份真心,在前列腺液的催化下,能保鲜多久?
      粤语俗语说,食得咸鱼抵得渴。一个成年女人,不管你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相信男人那些信誓旦旦的忠贞表白;还是明知男人就这德性,却为了种种原因仍选择与他结合,那么,当发现他真的出轨了,你就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或打落牙齿和血吞,或主动甩了他争一口气,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应得利益——甚至你做十五我做初一。当然,有烈性女子利用所掌握的解剖知识去除男人的作案工具,也不失为一劳永逸的方法,痛快,解恨,只是,你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不管如何,爱情充满感性,婚姻需要理性。因害怕男人出轨而选择单身主义,则是因噎废食。只有破除“永远”、“唯一”的爱情神话,才能冷静、理智地对待婚姻,谋求“白头到老”的可能结局——如果,那就是你要的幸福的话。至于如何冷静、如何理智、如何博弈,那是另一篇“文章”的主题了。
      回头想想,马伊琍“恋爱易、婚姻难”的感叹,又何尝不是对小三敲响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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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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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4-3 18:33:27
    炒作很成功
    都火了
    这事在现在对于有钱人不是很正常吗
    没必要那么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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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4-3 23:25:31
    饭有毒,你吃么,不吃饿死,吃了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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