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广州恒大、青岛中能与刘健3方的合同罗生门被炒得沸沸扬扬,央视名嘴白岩松也在自己的专栏中撰文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刘健亮出“阴阳合同”无异于“自首”行为,但让刘健签“阴阳合同”的俱乐部责任更大,同时他也责问出台“限薪令”这样不符合市场规律的足协是否会自首。 附白岩松专栏全文: 刘健是真想去广州恒大。一来青岛降了级,二来广州恒大的钱少不了,三来广州恒大拿了一大堆成绩。所以,做为队中大腕,人往高处走,正常。但是,青岛不干了,也不知之前这家俱乐部一直在干什么?但总之,刘健发现有可能去不成广州恒大,前途与钱途都要受影响,于是,一怒之下,把“阴阳合同”亮在了中国足坛的桌面上。尴尬的局面出现了。十年前的中国足坛,此时,正在阎世铎与宋卫平等人打假打黑的连环套中,当时,我们认为中国足球太黑了,可十年后的今天,死了一个龚建平,进去了一大堆人,可惜,有些潜规则依然在。十年,我们进步了多少? 刘健有可能为自己的自救行为付出惨痛代价,因为公布“阴阳合同”中的“合同”,属于“自首”,严重了,他这辈子踢不了球了。现在的刘健不知是否后悔?一怒的同时,他可能也真不了解相关法规,否则,他不会“自首”。 在这个阴阳合同事件中,刘健有责任,但有可能是责任最轻却付出代价最大的,因为个人的命运如大海中的小船,说翻就翻,还没人救你。而更大责任的却是团队或组织,受了处罚,也好承受。如果真是这样,刘健太可怜了。 比刘健责任更大的,当然是让队员签阴阳合同的俱乐部,不知这样的俱乐部,足协如何惩罚?上任后一直低调的张剑,这回躲不开了,他还是搞法规的,当包公是有能力的。 可他能当包公吗?一来我相信,签阴阳合同的俱乐部不只青岛这一家,二来真正责任更大的,恰恰是出了限薪令的中国足协。有一个中学生同学不明白:这阴阳合同的出现,怎么足协的责任更大?我举了一个不一定恰当的例子,如果教委规定中学只要有考不及格的就处罚学校,结果一定是学校弄虚作假,甚至出一套简单卷子应付教委,再出一套难的卷子给学生。听我这么一说,这名中学生似乎懂了。而中国足协与联赛,一直没能管办分离,限薪令这样的不按市场规律走的搞笑规则才会出台。去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文规定:市场要成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因素。从这个层面看,限薪令不讲政治不符合发展方向。但是,足协会自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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